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122cc太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的通知》、《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属地政府应对疫情相关工作要求的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属地要求和学校实际,现就做好122cc太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报到安排
1.教职工开学报到:
2月10日,全体教职工报到。请各单位(部门)将教职工报到情况于2月10日17:30前报人事处。
2.学生开学报到:
一、二年级本专科生2月11日报到;三、四年级本专科生、全体研究生2月12日报到;2月13日按教学计划正式上课。四年级学生如因实习实践需要暂缓返校的,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返校申请条件
1.自2月4日起,全体师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在学校“疫情防控”平台连续7天健康打卡和信息日报,填写返马申请待经学院(部门)批准后方可按通知要求返校。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师生,暂缓返校:抗原或者核酸检测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且仍未治愈转阴的;返校前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肌痛、嗅觉或味觉减退、腹泻、流涕、鼻塞、结膜炎等症状且未经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所有暂缓返校的师生,需提前向所在学院(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线上授课等方式保障学生完成开学后的学习任务。
三、返校申请审批
1.各学院(部门)须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审批工作。在学校疫情防控系统逐一审核返校申请信息,审核未通过情况及时反馈至相关个人。未经学院(部门)审批通过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2.安保部、后勤处、基建办和资产经营公司对学校区域内后勤、安保、食堂、建设、营业网点等第三方工作人员明确开学返校条件,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在其返校返岗前提前7天开展体温自测、健康登记,不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一律不得返校。
四、有关要求
1.学生原则上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返校的学生,凭返校前7天内健康打卡记录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党委、学工部或研工部同意,报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后方能返校。
2.学生开学返校申请和审核由辅导员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返校,未经批准不得返校。因疫情、交通等原因无法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返校的同学,请提前与辅导员联系,履行学院审批手续,名单由学工部或研工部汇总后,2月12日前报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开学返校日学生报到情况由学工部或研工部汇总后当日下午6点报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3.师生员工返校途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返校途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辅导员报告,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4.请各位师生员工提前熟悉返校安排,做好准备工作。入校时,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佳山校区从东门(花山路)入校,秀山校区从北门(体育路)入校,设置返校专用通道,通过测量体温、核对身份信息(学生证、工作证、校园卡等均可)等流程后方可进校。乘坐自备车辆或有亲友陪同返校的同学,车辆和亲友送至校门口即停即走,不得进入校园。
5.各学院(部门)要坚持信息排查报送制度,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对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基本信息进行摸排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经批准返回的师生员工返校后继续开展健康监测,在“疫情防控”平台连续7天健康打卡和信息日报,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抗原测试阳性的,须及时报告并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
6.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安全稳定、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等工作,做好教学科研和实习实践等工作安排,确保春季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工部、研工部、国教院需提前谋划春季开学第一课,将国务院联防机制发布的疫情防控指南、传染病防控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特此通知。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3年2月2日